关于电子合同的法律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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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十,十一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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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:当事人订立合同,有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
第十一条: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、信件和数据电文(包括电报、电传、传真、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)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。
- 合同法以非常明确的形式,确定了电子数据和纸面合同一样,是书面形式的一种,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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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第十四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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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
- 这条法律赋予了电子签名和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相同的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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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第十三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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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,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:1)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,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;2)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;3)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;4)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。
- 电子签名法以非常明确的形式,确定了什么是电子签名。